移动支付在国内已经非常普及,给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许多人出门不再携带现金或银行卡,商家也不需要准备零钱。尽管如此,纸币消费仍未完全被淘汰。一方面,法律禁止商家拒收人民币纸币;另一方面,部分老年人对移动支付存在使用困难,因此纸币在日常消费中仍占有一席之地。然而,纸币消费存在一些风险,如容易丢失和假币问题。
近期,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伪造并销售20元面额假币的案件。被告人谢某为了非法牟利,通过网购工具及原材料,在出租房内利用电子模板印制假币。他不仅用这些假币进行购物,还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制作假币的视频以吸引潜在客户。
由于频繁使用假币,一些被骗商户联合报案,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同时,谢某在网络平台上的行为也被网友举报,警方对其进行了追踪。今年4月,谢某被捕,查获了1650张总面额3.3万元的假币及作案工具。经鉴定,这些均为假币。法院认为,谢某的行为构成伪造货币罪,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伪造货币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此外,出售、购买或运输伪造货币也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谢某虽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但其行为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伪造货币不仅是非法获利的行为,还损害了国家货币的安全和社会文明。公民应当坚决抵制此类行为,共同维护国家货币安全。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若不慎收到假币,应及时上缴银行或公安机关,避免假币继续流通。发现他人持有或使用假币时,也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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