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机构设置出现新变化,新增设了债务管理司。11月3日,财政部网站在“机构设置”一栏中公布了这一信息,标志着债务管理司正式成立。
该司下设六个处室:综合处、中央债务处、地方债务一处、地方债务二处、发行兑付处和监测管理处。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并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承担政府内债发行、兑付等管理工作,管理政府外债并拟订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加强政府债务监测监管,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李大伟被任命为新设立的财政部债务管理司首任司长。此前,他在10月中旬以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的身份出席了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表示,近年来中央要求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此次财政部设立债务管理司正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行动。过去财政部曾设有国家债务管理司,后来因各种原因撤销,债务管理职能分散在预算司、国库司等部门。此次设立债务管理司后,将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务统一管理,并涵盖债务制度制定、执行、管理和监测等环节,这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认为,当前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需要短期流动性风险缓释措施及财税体制改革,更需要从机构管理上完善债务管理。此次设立债务管理司,统筹过去分散在各部门的债务管理职能,有利于实现全过程监管,更加精细化地监测防范债务风险,优化债务结构,从而更快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财政部数据,截至2024年末,我国政府全口径债务总额为92.6万亿元,其中包括国债34.6万亿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47.5万亿元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0.5万亿元,政府负债率为68.7%,处于合理区间,风险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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