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臆测、编造谣言!网民被依法查处!

近日 ,云南警方在网络巡查时发现,一名网民在某平台发布了一段警车鸣警行驶于一村庄道路的视频,并在评论区称“一家三口被S了”,引发部分网民关注。

经查,李某当日在某App刷短视频时看到一段 “警用摩托车开路、警车紧随并伴随警报声”的村庄道路相关视频。出于凑热闹的心态,他未添加任何文字说明便将视频转发至个人账号。随后,有网友留言询问事件情况,李某在无任何官方通报、缺乏权威信息支撑的前提下,仅凭主观猜测回复网友“一家三口被S了”的不实言论。
经查证,李某发布的信息纯属虚构,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民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时
要真实、客观、准确,不能指鹿为马、张冠李戴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