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之光照亮检察奋进大道——检察机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纪实

悟道

思想之光照亮法治建设新征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

(1)法是什么?——法是人类社会发展经验的结晶。

法者,治之端也。古往今来,放眼世界,无论种族地域,无论东方西方,人们在对社会治理之道不懈探索中逐步得出共识:法治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方式。人类发展史一再证明,成功的执政者,无不重视法的作用。现代社会中,社会治理得好的国家,往往都重视法治,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

(2)法是什么?——法是数千年中华文明传承赓续的文化基因。

上下五千年的中华文明演进,历经沧海桑田兴衰交替,反复诠释着“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的深刻道理。“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无不彰显着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

(3)法是什么?——法是百年大党孜孜以求的治理智慧。

近代以来,中国许多仁人志士在追寻法治的道路上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从清末沈家本主导的修律运动到孙中山领导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都无疾而终,未能扎根中国大地。直到开天辟地的大事件——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法治之光才真正照耀中华大地。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自成立之日起,就矢志不渝地领导人民探索和建设人类历史上不同于剥削阶级国家的新型法律制度,积累了一系列弥足珍贵的法治实践经验: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领导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以及大量法律法令,建立了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调解制度等。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不长时间内领导人民制定了一九五四年宪法和一批法律法规,确立了我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立法体制、司法体制,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为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下的法治建设步伐加快。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特别是吸取“文化大革命”中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沉痛教训,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方针。1992年,党的十四大强调,没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2年,党的十八大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次中央全会、党的十九大上都强调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还在多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多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每年全国两会,多次中央有关委员会会议、工作会议以及工作考察等重要场合,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4)法是什么?——法是闪耀真理光芒的思想源泉。

历史会铭记这一恢宏叙事——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工作会议形式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顺应党心民心和时代要求,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思想领先是最重要的领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教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重大专项总召集人张文显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闪耀着真理的光芒,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体现出真挚的为民情怀,具有鲜明的人民性;从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产生,指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经过实践检验,彰显实践伟力,具有鲜明的实践性。

一切伟大的时代,都需要伟大的思想领航。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沐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光芒中,检察机关如何学思践悟?如何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时间提出问题,也给出答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带领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为大局服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促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法治方式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人民司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在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为法治担当”,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强化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履职夯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检察改革和自身发展,勇于自我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学习宣传“时代楷模”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等检察英模事迹,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中篇

明道

真理光芒照耀实践之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1)时代车轮滚滚向前,民族复兴势不可挡。当时间行进到2025年,中国式现代化的壮阔征程,又有了新的坐标——10月23日,在热烈的掌声中,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

几天后,当《建议》全文公布时,检察人为之振奋——《建议》的很多内容都与检察履职密切相关。特别是,《建议》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工作、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高度重视和更高期待。在熟悉检察工作的人看来,《建议》中出现众多检察元素,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持续推进的一个有力说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有力推进的生动诠释,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制定一部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检察公益诉讼法,是世界法治史上前无古人的开篇之作,是具有标杆意义的法治大事件!”就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闭幕后不久,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迈出关键一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草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制度化法制化,对检察机关立案、调查、提起诉讼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

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成为共识,与实践的推进密切相关——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重要部署。十多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无到有,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国家治理效能。

(2)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只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持续推进的一个缩影。在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检察工作的指引体现在方方面面,既涵盖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和检察侦查等工作中,也覆盖每一项重点检察工作和每一次专项检察行动——最高检党组鲜明提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是检察工作重大任务,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部实践的指引和统领。

在最高检党组的带领下,全国检察机关时时处处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十一个坚持”中,首要的要求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如何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最高检党组带头抓落实,在作出改革部署、检察决策,制定工作措施等方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顶层设计的源头就注重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仅如此,最高检还加强指导、督导,让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各级检察院的工作中。一次会议部署即可看出这份决心:

2025年10月14日,最高检党组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在京召开。会议提出,要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巡视工作全过程,紧扣检察职能,督促被巡视省级检察院党组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3)“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这样的坚定决心,从最高检贯穿到各级检察院,贯穿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中。

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履新不久,就提出要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怎样擦亮这鲜明的政治底色?最高检给出“实”字诀答案:既要从政治上着眼,旗帜鲜明讲政治,又要在法治上着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这样的“实”字诀,在2025年1月至9月的检察工作中便可找到鲜明印记——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的领导下把“为大局服务”做实: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1万人,同比上升3.2%。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最高检督办交办30件重点案件;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加挂“知识产权检察厅”牌子,深化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突出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在党的领导下,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为人民司法”做实:维护农村安全稳定,起诉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犯罪409人。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起诉335人;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907人;开展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办理相关案件2982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2.6万名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4亿元,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党的领导下,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坚决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把“为法治担当”做实: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2万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3万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3万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459件,法院审结572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89.7%;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71件,法院审结242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74%;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1164人,严惩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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