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周嘉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可消除笔迹”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却因证据的特殊性和调解过程中对传统诚信方式的运用,展现了在法与情之间的智慧平衡,为类似纠纷的化解提供了有益借鉴。
这起纠纷的源头要追溯到2022年的鱼饲料交易。原告匡某某长期向被告汤某某供应鱼饲料,经过2022年8月13日的结算,双方确认汤某某尚欠货款51000元。为确保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汤某某当场出具了一张借条。在接下来的数月里,汤某某陆续偿还了部分款项,但就在这看似顺利的还款过程中,一个意想不到的争议点浮出水面:原告坚称被告仅还款23000元,尚欠28000元;而被告则声称已还款31000元,其中一笔8000元的还款曾被原告用可消除笔在借条上备注,如今这笔迹已随着时间推移神奇消失,无从考证。
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原告匡某某对被告提出的“可消除笔备注”之说予以坚决否认,而被告汤某某除了口头陈述外,无法提供任何其他证据来证明这8000元还款的存在。就在案件要依据证据规则作出判决时,被告提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建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传统的方式——发誓,来了结这个争议。他承诺,只要原告愿意发誓确实没有收到这8000元,他就愿意如数偿还28000元欠款。
这一提议虽不在常规司法程序之内,却体现了乡土社会中对诚信的珍视。承办法官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且不违背司法原则的前提下,引导双方在法庭院坝中完成了发誓仪式。这一传统诚信表达方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偿还原告28000元。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实践的生动体现。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中华民族延续千年的传统美德。法官在调解过程中,通过引导当事人践行这一价值准则,成功化解了纠纷,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不仅感受到公平正义,也体会到司法对公序良俗的尊重和维护。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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